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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沈尹默书学研讨会征稿启事

来源:上海书法家协会 作者:编辑:中国书画网

沈尹默先生(1883-1971)是现当代杰出的书法家、书法教育家。他在1918年,任教北京大学时,创办中国第一个大学书法研究会。在沈尹默建议下,1961年经陈毅上报毛泽东主席同意,成立了第一个官方书法团体——上海中国书法篆刻研究会。他以毕生的创作实践与研究,在书法创作、理论、教育和组织四个方面都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2023年是沈尹默诞辰140周年,为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传播沈尹默书法精神,特举办第二届沈尹默书学研讨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2

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3

承办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文联

上海市虹口区文化馆

澳门沈尹默文化研讨会

陕西省汉阴县三沈纪念馆

4

支持单位

上海宜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征稿对象

18周岁以上海内外书学作者。

 

三、征稿内容

有关沈尹默先生书法创作、理论、教育、组织等各个方面的论文均在本次研论会征稿范围之内。参考选题如下:

1、沈尹默书学思想的当代性思考

2、沈尹默书法对后海派书法的影响

3、沈尹默教育思想对当下书法普及教育的意义

4、沈尹默稿书书法艺术研究

5、沈尹默书法创作方法论之研究

6、文化界对沈尹默书法的影响

7、沈尹默与现当代书法关系之研究

8、沈尹默书法美学思想之研究

9、沈尹默题跋书研究

10、沈尹默与现当代书法复兴

11、沈尹默的诗词与审美情怀

12、沈尹默与唐宋书法

13、沈尹默不同时期书法风格之研究

14、沈尹默书学中的逻辑关系

15、沈尹默书学与古代书论

16、沈尹默与潘伯鹰

17、沈尹默与白蕉

18、沈尹默与于右任

19、碑学视野下的沈尹默

20、沈尹默行草书艺术成就之研究

21、其他

 

四、论文要求

1、投稿论文应为未曾发表的论文,并且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谢绝已经发表过的文章、著作节录以及资料汇编、经验自述或一般性介绍文章;

2、论文应引据详实,论述清晰,观点明确;力戒内容空泛,观点模糊,逻辑混乱;坚决反对抄袭、剽窃、拼凑和请人代撰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入选和获奖资格。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等问题,责任自负;

3、应征论文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执行学术规范。论文要使用中文撰写;正文要有摘要、关键词、注释等;字数在5000-10000字之间。随文图版请勿放置在Word文档中,须单独提供3M以上清晰图版,并标明图片名称、尺寸、前后顺序、在文中的位置及出处。引文须准确完整并注明出处。每一页须注明页码(第几页,共几页);

4、注释统一采用“尾注”,具体格式为:

(1)文献标明顺序: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如白谦慎,《傅山的世界》,三联书店,二〇〇六年,第四十六页;

(2)中国古代纪年及人物生卒年,使用年号后括注公历,如:宋元祐二年(一〇八七);颜真卿(七〇九—七八五)。

 

五、投稿要求

1、投稿要求邮寄打印文稿(Word格式,A4纸打印),一份并将电子文本发至指定邮箱(hkwl@126.com )。信封左下角及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二届沈尹默书学研讨会”字样;

2、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正文后请附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包括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社会兼职、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情况、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及已出版的专著(注明出版社)、发表的论文(注明出处)等】。限于人力,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4、投稿作者请附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海外人士请附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评选与研讨

1、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评出入选论文30篇,其中优秀论文5篇。入选及优秀论文作者名单将在《上海书协通讯》、上海书协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入选论文将结集出版;

2、优秀论文奖金每篇5000元(税后),入选论文稿酬每篇1000元(税后);

3、邀请论文入选作者参加沈尹默书学研讨会;

4、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上海居住证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的非上海市书协会员作者论文入选作为加入上海市书协的条件(合作论文署名不得超过2人,入会资格仅限第一作者)一次。

 

七、投稿地址

地址:上海市水电路1412号4楼上海市虹口区文联

邮编:200436

收稿联系人:

肖海翔,17773540701

顾   蓉,13918793894

 

八、其它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凡入选稿件的出版权、处理权归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沈尹默书学研讨会组委会所有。

 

 

沈尹默书学研讨会组委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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