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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需要具备“解题”意识、设计思维和匿名性

来源:中国书画网 作者:陈志奎

 

  在各种公共艺术纷纷扬扬,甚至什么都可以与“公共艺术”扯上关系的今天,我们喜叹终于迈入了公共艺术时代,却又挣扎于对公共艺术概念界定的泥潭。那么,不如换个角度,着力去剖析公共艺术应具备什么样的品格和功用,以此为标准再去筛选、梳理和评定形形色色的公共艺术,可能会使我们的思路更加清澈,丰富了公共艺术理论研究的同时,也有益于公共艺术的实景建设。

  一、缘起

  之所以强调公共艺术必须要具备“解题”意识,需要从公共艺术的历史和初衷说起。公共艺术经历了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受制于各自复杂的背景并产生不同的观念,这种客观的多维理念的存在和大量貌似无对错之分的中性理解,当然也影响了人们对其概念的认知,并制造了诸多重叠的冤案。这是因为缺乏公共艺术历史观和专业探索,要么思维僵化,要么混淆了阶段性。首先是艺术的殿堂化到公共化,这个阶段的公共艺术的物质形态是雕塑和壁画为主打,属性就是物化的实体的造型艺术,可以说几乎所有室外陈列的装饰艺术品都可以称之为公共艺术,这也是公共艺术的“质朴期”,从六十年代萌芽期一直到九十年代;第二个阶段,随着当代艺术对公共空间领域的侵袭,观念、行为、新媒体等艺术样态一方面被部分艺术家和学者口头的纳入到公共艺术范畴,另一方面又被动的被各种历史活动、公众解读推入了公共艺术的领域内,这个阶段在今日依然延续,称之为“宏观期”,当然,此中没有褒贬和批判,一切都是历史的造就;再后,随着当代艺术本身的嬗变,社会对当代艺术的智力纠察,宏观型公共艺术弊端的凸显,公众社会对公共艺术的不满足,以及新思想新技术的发展,公共艺术不可能永远混沌和仰人鼻息下去,公共艺术的概念与定位逐渐走向了清晰化。这种清晰化,是历史责任的体现,不能再是纯粹视觉形式的点缀,也不是无序与无限的当代艺术公共化,而是开始理性化,强调了福祉性、集约性、可持续性和未来视野。

  可见,公共艺术的血脉和基因决定了公共艺术不是无病呻吟,也不是彰显私性,一件公共艺术作品的存立是要解决某个现实生活中的美学问题的,也就是说要具备功能性。诚然,功能性的理解是多维的,但是新时代的公共艺术显然不能继续苟且于上世纪的襁褓之中,必须要对当下的城市化进程和公共空间精神生活抱持敏感,产生拔高作用和具备建设性意义,应该突破点缀式的藩篱,放弃粗放型模式,强调一种更具针对性的,文化前瞻性的,更匹配时代文明水平的美学表达,急民所需,急物所用,恰到好处,不糜不奢,这与王洪义的“公民为先”和汪大伟的“地方重塑”理念有共通之处。从这个层面讲,成功的、优秀的公共艺术也必然具备“破题”的效果。公共艺术的历史初衷、存在意义、价值母体和演变基范相混合,将“解题”职责封入了公共艺术的骨髓。

  二、内涵

  具体到“解题”意识,指的是,一个社区或区域如果要添置一件公共艺术品,必须是有靶向的,有的放矢的,解码的,集约的,并非可有可无的,是要解决一个活生生的社区难题的,这个难题可以是生活功能层面,也可以是审美层面。由此,公共艺术的外在呈现形态可以多样化,比如可以是设施化,可以是临时性的,可以是行动感的,可以是景观与雕塑设计的结合体,可以是多媒体与声光电。总之,使作品真正具备在地性,从生命形态上契入了社区结构,不可随便复制与移植,让“非此地不可,非此地不同”的理想成为现实,真正的落地生根,造福地域,且避免了作品成为权利工具的嫌疑指控。

  由此引申,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给社区生活带来不便的,审美拥堵的,产生负面效应的“公共艺术”都不是好的公共艺术甚至是伪公共艺术,所有受到争议的公共艺术品都不应该纳入公共艺术的范畴,所有具备了“解题”意识但是没有取得“破题”效应的公共艺术也难以匹配公共艺术这个称呼,所有上述作品的艺术家都不是真正的职业的公共艺术家。历史和实践证明,好的作品甫一推出就会受到欢迎,职业的公共艺术家不会罔顾公众呼声而固持己见。我们不否认优秀作品获得社会承认会有时间差延迟,但是更不能从大数据中拎出个别案例作为辩驳的借口,如果作品受到了排斥与抵制,艺术家必须要自查和自省,公共艺术是服务于时代的,不是服务于教科书的。毕竟,公共艺术的天职是生产美好与和谐,是塑造集体认同感、归属感和缔造福祉,公共艺术的题材和手法可以是沉重的,但输出的效应一定是愉悦的,积极的,正能量的。孙振华认为公共艺术与当代艺术在内核上具备相通性,公共艺术也要具备当代艺术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将公共艺术作为推动和改良社会权利的文化学手段,强调批判性与实验性。[]笔者认为这绑架了公共艺术的初旨和能量。在其位,谋其职,什么样的职命做什么样的贡献,指望公共艺术或公共互动的方式去促进民智觉醒,推动制度与社会意识大环境的进步不是不可能,但笔者认为这只属于副产品,公共艺术的主要功能还是服务、有益、便捷于当下的社区生活。我们欢迎用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方法介入公共艺术研究,但是不能绑架公共艺术的旨归。

  如果我们承认公共艺术的概念随时代而流变,承认公共艺术应该为所处的时代服务,那么就应该审视当下的精神需求和现实阴霾,那么当下的公共艺术显然需要具备“解题”的意识和“破题”的效应。当前的客观情景是太多可有可无的艺术点缀物充斥于我们的都市空间,濒临为视觉垃圾,城市空间艺术同质化严重,数量粗放,质量粗暴,精神产品品质与物质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此中固然有制度体系的环境和现实权益纠缠的各种因素作祟,但从业团队学术水准和自省意识的匮乏也是深刻的客观现实,如果罔顾现实情境中的社会藩篱和公民精神呐喊,也就忽视了大量的珍贵题材和浪费了艺术语言开拓的沃土。

  “解题”意识实际上又意味着“设计思维”。学者Peter Rowe 在1987年出版的《设计思维》一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个词汇,“设计思维”的具体涵义是:一是积极改变世界的信念体系;二是一套如何进行创新探索的方法论系统,包含了触发创意的方法。设计思维以人们生活品质的持续提高为目标,依据文化的方式与方法开展创意设计与实践,作为一种思维的方式,它被普遍认为具有综合处理能力的性质,能够理解问题产生的背景,能够催生洞察力及解决方法,并能够理性地分析和找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这与公共艺术的目的、流程和理念是相符的,且设计思维已经被引申为一种系统工程和策略工具,谙合当今创新引领的时代趋势。当下太多公共艺术项目都是交给雕塑家甚至当代艺术家来做,最终作品必然缺乏设计感。设计思维与设计转化显然是需要职业修炼的,并非纯感性产物。“设计思维是一种方法论,用于为寻求未来改进结果的问题或事件提供实用和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在这方面,它是一种以解决方案为基础的,或者说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思维形式,它不是从某个问题入手,而是从目标或者是要达成的成果着手,然后,通过对当前和未来的关注,同时探索问题中的各项参数变量及解决方案。这种类型的思维方式最经常思考发生在已成型的环境中,这种环境也称为人工环境 。”[]显然,这与当代艺术创作的主观发散路径是相逆的,是方法论层面的悖离。但这种逆向推导的方式与“解题”意识是完全契合的,并与公共艺术的在地性、创作方式和旨归相偶合,证明了设计思维与公共艺术是天然的联姻。

  问题性意味着设计思维,设计思维意味着服务,服务意味着匿名性。所有的彰显和标榜都是可疑的,公共艺术应该有意识的降低明星标识和抹掉作者标签,让观众真正的、无拘束的享受美学福利,而不在景仰和崇拜层面上分散精力。我们提倡的综合性的、解题性的公共艺术状态正是因为有别于传统的点缀式和单体式,所以也不太适合加印和凸显作者身份,其艺术与设计语言也有别于传统的象征和纪念性。这一切因子的有机组合,都助益于出现职业的公共艺术家和纯化公共艺术领域。此中有几个矛盾需要理清:首先,“解题”意识、设计思维和匿名性不意味着艺术家或设计师放弃个人风格,而是更尊重创作规律,更激发创意思维,更鼓励精英式的引领,最终的成果需要创作方的自觉严苛和人文关怀意识,也需要审批方尊重地方诉求和抱持严谨姿态;其次,正是因为传统的纪念性和象征性艺术语言在公共艺术领域日渐式微,强调综合跨界手段的应用对艺术家和设计师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但是纪念性与象征性作为文化现象,本身没有过时;第三,虽然提倡设计思维和“解题”意识,但公共艺术绝对不能与公共设施、产品设计和景观设计等混为一谈,是在不排除实用性功能基础上的艺术表达,而非纯实用目的的设计作品。

  三、意义

  如果我们将“解题”意识、设计思维和匿名性整合为一个概念或系统,如果这个概念得以贯彻,无论在理论探索还是实景建设层面都会产生连绵的意义:

  (一)当下公共艺术频频制造舆论焦点,多以“奇葩”和“丑陋”之评落人口实。上述概念从根源上突破弊病,“解题”,而非“树题”。此中固然涉及到公共艺术历来的难点和盲点(迎合与引领的点值分配,标准界定,曲高和寡,少数与多数等),并不是每个公民都会认可这份“审美福利”,但是从“解题”意识出发的公共艺术应该会大大的缓解和减少冲突事件。

  (二)提供方法论依据和开拓创作思路,逼迫艺术家实实在在的做功课,杜绝创作惯性和想当然所以然的高高在上的慵懒与优越感。“解题”意识和设计思维似乎为创作领域打开了一条门径,绝对不是简陋的服务与迎合,恰恰相反,它鼓励和激发精英创作,是方法论的革新,以逆向方式,迫使精彩创意井喷,正能量绵延不绝。

  (三)改良了公共艺术的美誉度和社会认知度,筛除了糟粕和渣滓,挽救了公共艺术的社会口碑,提升了社会参与度和文化影响力,且预示了一个清晰的指向——从“解题”和“终点”出发的公共艺术系统如果得以施展会开拓出崭新的天地!公共艺术前景不可估量。

  (四)消融了艺术与设计的边界,融汇了各层面智慧精华,链接了诸多领域与学科,谙合了当前通识为人类造福的趋势,最终助益于优化公共艺术领域的专业性和质量。

  (五)实打实的具体改善公共艺术机制,如审议、评价、建设以及后期等各个环节。将资金投入和各方力量紧致的凝结起来,又有力和有弹性的释放发挥出去,使公共艺术真正落地生根,造福社区。尤其是公共艺术动辄涉及到大型项目,经常面临利益捞取的嫌疑指控,机制与流程上的梳理和刷新,意义深远。

  (六)因地制宜,物尽其用,以人为本,优质耐品,真正的输出正能量,致力于具体问题的改善和空间美学的提升,带动整个社区和区域空间的人文与经济活力,最终缔造出多层面的连锁性积极意义。

  总之,凝聚成拳,才可能出击有力,公共艺术应该具备一些自身的属性、标准与品格,用自己的方式去发挥和行使职命。这不是强调分野和孤立,恰恰是为了醒目与团结。“解题”意识、设计思维和匿名性并不是一个递进的关系,而是公共艺术性格的集体表征,具备共同的初衷——如何不辜负这个时代?如何公共大同?如何以艺术之名做到最好?

  来源:艺术国际 作者:陈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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