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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奖争议:争“金”还是争“金奖”?

来源:中国书画网 作者:苏坚 编辑-jane

  “书圣”在流芳后世的《兰亭序》里,曾这么感慨写道:“後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

  比对现实观察,即使在“书圣”留芳的书法领域,我也不完全跟老人家1664年前同感:悲痛倒是有的,甚至比老人家更强烈,尽管感时忧世的内容已经大大不同——仅仅“士大夫”的精神状态就天差地别啦;但后人看今天,肯定不同于如今看往昔吧?!

  因在美术学院供职,身边就有书法专业,虽然书法非我所长,但书法行内的信息多少还是有所听闻。近日第六届“兰亭奖”弄出了争议,我粗粗浏览了一下奖事及争议始末,于是有了上面关联感慨。何也?

  据称,这第六届的争议点,首先是原来征稿启事里“说好的”5名金奖(理论奖1名),结果“一个也没有”。如此接着之二,便是有评论者或看热闹者喊出“不公”、“质次”等声音,这本来在很多大而庞杂的“体制评奖”——比如也曾经统盖美术界荣誉江山的“全国美展”——活动中是常见现象,但未料这次兰亭奖更有一评委曹宝麟事后勇敢地站出来爆料声称“第六届兰亭奖涉嫌不公”,引起了轩然大波,曹评委还再进一步,最新的猛料是,实名举报中国书法大厦和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席李士杰多年前在书法界花巨资贿选。这举报虽然说的不是兰亭奖,但跟曹评委批评兰亭奖“我现在可说,这4个(评委)投(某某书法作者获)金奖是有感情分嫌疑的”是一个逻辑,颇让人产生“天下书法一样黑”的奇妙联想!

  这曹评委可算是实打实“内部人”,可信度就相当高了。比如他说的某某书法作者被将近60%份额的评委投了60-69分,即只够入选一档的票分,却有少数几个评委给这个作者投了金奖票分,这等于说被普遍认为只够得着及格线的人被放进了状元榜(金奖空缺的情况下仍排位第一)。

  当然,怀疑“感情分”、事后举报都得靠证据说事,现在尚不知道到底是曹宝麟自我献身就是证据链条之一节,还是有人愿意献身成为证人。在本届“赛事”的征稿启事里的“衡量书家书艺的重要评价标尺”栏,奇特地写着让人摸不着头如何执行的“个人品德评价”项,在“其他事项”栏也写了“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虚报材料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附了“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曹评委的爆料,可能的严重程度也远远超出“品德评价”、“弄虚作假、虚报材料”,其跟书法水平拉不上半毛关系的爆料如有证据,那就可能是犯罪档的事了,赛事组织方既非纪委也非公安机关,真有执法权?此外,“赛前”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陈洪武就有关本届“兰亭奖”答记者问,曾拍胸膛说“中国书协将着力完善评奖制度,严密评奖流程,规范评奖行为,净化评奖环境,继续实行组织与评奖两权分开和承办地回避制度,坚决维护评奖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确保评奖的公平、公正、公开”,这样的说辞显然无法回应这档口的争议,现在这皮球踢进空气正热闹飞滚着,还得等着看看下回怎么分解。

  看到这,情状如此复杂,真不知道“书圣”如何作“昔视今”之感想了。就我而言,看到的不是什么“缺金奖”、“争金奖”,这不是根本,相反,我看到的根本就都跟“争金”有关。且不说举报信息里可能涉及的“砸下了2500万”贿赂金这么吓人吧,光征稿启事里就明码标价“金奖每人奖金3万元(税前)”,也大大方方写明“获奖、入选者自由选取参评作品中的一件交由承办方收藏”,这明摆着就是“讲金”的条码嘛。其实,这里这么公开“讲金”还是小数,明白人都知道获奖之后身价、官路都可能开窍,所以贿选“争当主席”才是值得关注的“花费”之事。再比如,曹评委举报信息里,若相关报道“这一大厦由安徽省文联申报,经中国文联同意,中国书法家协会批准冠”是事实,这可能涉及的公权私用有没有“讲金”的情况?

  当然,在“讲金”之外,在“奖制”方面我也对“兰亭奖”没多少好感,比如在征稿启事里“讲政治话语”,跟写进“综合考量对书法艺术做出的贡献与成就”、“个人品德评价”这些无法把握的弹性标准一样,都像是对一个理性、严谨的学术交流活动做了“魔幻现实”处理。再比如,如果想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能公开那份评奖章程吗?能评委具名投票并公开数据吗?那4位被爆料的评委是谁?能站出来公开释疑吗?广东省明年高考改革,为了改变评委“联通”、“交流”的不公平现象,美术科将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即机评,一评委一台电脑)改革了,“兰亭奖”够胆实行现场创作、评委盲评(拒绝评委交流、覆盖作者署名)吗?

  更进一步,作为一项学术交流、推广活动,从根本上讲,我认为像“兰亭奖”这样的评奖制度,也已经是一种脱离时代、也脱离真正的学术责任制的过时“奖制”,更何况这样的跟公信力有关的“国家级奖项”也不是像私人设奖那样想怎么设就怎么设——尽管行政部门前不久确实已数次发布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管理办法的改革文件。如果建议的话,我认为应该将活动办成“兰亭书法艺术三年展”,用策展人负责制,将学术责任、荣誉落实到具体人。书法艺术既没法“终极定评”,又应该学术负责。“书圣”本人都在经历着“千年评判”嘛!

  “兰亭奖”奖项设置中涉及的两种人我都见识过,一种是创作奖资格者,一种是理论奖资格者,而且后者往往同时是书法创作者、起码是书法爱好者。有趣的是,在交流中,我听到两种人往往都有各自瞧不上对方的情绪。前者会说“横竖都写不正,还研究什么书法”,后者会嘲讽前者“只是个写字的,书没读几本”。这个矛盾,我看兰亭奖征稿启事里也不得不面对处理,所谓“综合考量参评者的创新意识、艺术积累和对当代书坛的贡献与影响,以及在书法创作以外的书法各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个人品德评价”应该就是针对这个“出台”的。现年代,书法创作情况更加复杂了,比如广而泛之,书法专业教授级的人还有把书法往“痕迹学”、“表演艺术”乃至“视觉文化”等方向发展的,这里面讲笔画和书写规范的因素越来越少、对读书思考和行为观念的要求越来越高了,坚守着“古典书写”标准的还有面临着“现代书写”标准的矛盾,怎么办?

  想想“书圣”当年,人在兰亭,只不过是兴一场“写作雅集”而已,满足的只是风雅之精神享乐,喝酒写诗作序,观景色玩文艺叙伦情悟人生品哲理样样不误,“书圣”自己给历史留下的首先是具有“文学价值”的经典范本,然后尽管意不在书法,还写写、涂涂、改改,却一不小心又给后世留下了一版书法神本。悲夫,面对一场“兰亭奖”高度行政化、十分精心计算却赤裸裸暴露的功利之争,“书圣”会怎么想“今昔之比”呢?

  (本文发表于2017年11月15日《大河美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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