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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来源:中国书画网 作者:谢建军 责编:董世忠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东晋  王羲之  兰亭序

  观察和分析当代书法美学研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把书法美学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来研究;二是把书法美学作为一个学科体系来研究。如果把书法美学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来研究,则必须符合理论体系的固有属性;如果把书法美学作为一个学科体系来研究,则除了有理论体系的特点之外还必须考虑教育对象的基本属性,也就是说必须围绕教育对象的知识构成来建构整个书法美学学科体系。这样两个角度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书法美学的理论体系着重书法自身的本质构成,而书法美学的学科体系则更注重受教育者自身的知识系统。作为理论体系的书法美学,应该具备历史和逻辑相结合以及逻辑自洽性的特点,并且是学科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科学建构学科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基于此,并且在分析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认为书法美学理论体系应该包括两类四部分:两类即书法美学史和书法美学理论;四部分即书法美学史、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文化和书法美学技法。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文化和书法美学技法是书法美学理论的进一步展开。这样一种分类方式既体现了书法美学理论体系在历史和逻辑上相结合的基本属性,也展现了书法美学理论逻辑上的内在结构。书法美学史是书法艺术在美学层面上的观念形态史,它和以书法艺术作品为中心的书法艺术史相区别,两者共同构成范围更为广阔的书法史。书法美学原理是书法美学理论在美学层面上内在质的规定性,是书法美学理论的核心成分,也是连接书法美学文化和书法美学技法,连接美学主体和美学客体之间的桥梁。书法美学文化是对书法美学观念形态构成的外在原因分析,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书法美学领域的延伸和实践化。书法美学技法是美学观念现实化的载体和途径,直接影响书法艺术的创作与实践。下面逐一展开梳理与分析。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东晋  王献之

  一、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

  中国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应该说是近代以来的事情,中国古代也有一些书法理论家在论及书法美学的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形式框架下做到了逻辑上的自洽性,以及理论体系的发展性。但是中国古代的书法研究更重视历史的研究,理论的逻辑性不太强,这与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息息相关。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更多是意象思维、诗性思维和德性思维,所以逻辑上的明晰性和理论体系上的逻辑自洽性明显不够。比如书法品评的理论,汉魏时期庾肩吾的《书品》到唐代张怀瓘的《书断》在书法品次上体现了历史的发展性,都分为三个层次,九个品次,而且张怀瓘的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为什么作这样的划分,甚至什么叫做“神”、“妙”、“能”?以及这些概念之间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张怀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表现出逻辑上的模糊性。再如唐朝虞世南的《笔髓论》,其文献体系包括:叙体、辨应、指意、释真、释行、释草、契妙,这种框架似乎也看不出它们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像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站在历史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书法理论体系发展的不同历史环节,我们不能用现在的学术眼光来看待历史上已经存在的书法理论,而只能用批判的发展的眼光来汲取曾经的书法理论源泉。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研究则在体系建构方面作了深入的探索和应有的贡献:一方面是专门就书法美学的理论体系问题做出自己的研究和判断;另一方面是很多学者的理论研究都可以纳入到书法美学史、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文化和书法美学技法的研究中来。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林散之

  关于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其侧重点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研究书法美学的应有内容,并探讨他们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如叶秀山、熊秉明和金学智的研究就明确把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作为其研究对象。叶秀山认为,书法美学理论体系分为三个部分:书法艺术的心理学观、社会学观和哲学观。书法艺术的心理学观解决的是个体和书法艺术之间的关系问题;书法艺术的社会学观解决的是群体和书法艺术之间的关系问题;书法艺术的哲学观解决的是人的存在和书法艺术之间的关系问题。书法艺术的心理学观是透过个体心理现象来理解书法艺术的本真状态。其核心问题是主体情感的再现和表现,其理论基础是完形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等。这样,书法艺术就可以被理解为主体情感的表现形式。书法艺术的社会学观是透过社会群体来理解书法艺术的本真状态。其核心问题是书法的起源,书法艺术的符号化以及书法艺术的社会功能。其理论基础是社会学、历史学、解释学、符号学。在这一层面,书法艺术可以被理解为时代精神的体现。书法艺术的哲学观是透过哲学领域关于人的存在的理解来规范书法艺术作为人的自由活动的基本属性。在叶秀山看来,不管是分析哲学也好,还是现象学、解释学、存在主义也好,最后都要归结到人的存在意义上来。所以,从历史的角度而言,艺术是人的自由精神和创造精神的体现。基于这样一个思想,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是人自由存在的一种方式和意义。可以看出,叶秀山的书法美学体系充满了思辨性、逻辑性和人性。[1]但这一体系也不是无懈可击,尽管叶秀山非常重视书法艺术中的历史问题,但是中国书学的理论成就、书法中的中国哲学精神如何体现,都是这一体系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也没有把历史和逻辑在体系中很好地整合起来。其次,不能说书法美学没有终极定义,没有确切内涵,属于纯思想领域的事,就否定其在实践领域中的指导作用,或者根本就不给出定义。这种思想是不符合理论体系的基本属性的。同时,叶秀山的书法美学研究完全是建立在西方美学和哲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缺乏中国文化这一块的构成要素。尽管如此,其理论研究成果对当前的书法美学还是具有重要的推动和借鉴意义。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陆机  平复帖

  其次,是熊秉明的书法理论体系。熊秉明的《中国书法理论体系》[2]认为古代的书法理论有六派:喻物派、纯造形派、缘情派、伦理派、天然派、禅意派。六派的划分体现了中西文化的结合,前三派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哲学,后三派是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理论。由于当前的书法理论研究基本上都是基于这种中西结合的方式,所以这一分类颇能代表书法理论研究的主导。实际上这一分类方法有严重缺陷,第一,书法美学与书法理论是有区别的,书法理论过于模糊,很多的研究都可以称之为理论研究。而书法美学的研究是针对书法艺术美和审美的观念系统,当然也可以称之为理论研究,但是其研究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所以很有必要把书法美学和书法理论区分开来,或者可以称之为书法美学理论。第二,“喻物派、纯造形派、缘情派”和“伦理派、天然派、禅意派”处于不同的美学层次,前面属于书法美学原理,后面可以归纳为书法美学文化。前面涉及书法美学本体论的追问,后面则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书法审美心胸论。所以,它们之间不能够直接并列。第三,这一分类并不能体现作为理论体系的基本属性,无法在逻辑性和开放性上达成统一。

  其三,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金学智出版了《中国书法美学》一书。该书基于70年代以来关于书法艺术本质的探讨所出现的热闹局面,而提出书法艺术的“多质性”。希望对这样一种探讨进行一个总结和中和,以达到纠偏的目的,并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其本人关于书法美学的理论体系。在我个人看来,这本书的理论贡献倒不在于“多质性”的提出,而是该书在编排体例上暗合了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理论体系建构规律。该书前三编的内容属于书法美学中的逻辑层面,而最后一编之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史概观则属于历史的层面。这样一种编排不仅有逻辑的分析,而且还有历史发展层面的阐述,从而使书法美学的研究具有历时性和共时性相结合所体现出来的发展观念,这样就使书法美学的理论体系具有一种开放性的特点。不过该书在书法美学的逻辑起点上,以及前三编的逻辑安排上是值得商榷的。特别是由“多质性”所引发出来的关于书法艺术本质的多角度分析,在逻辑上尚需斟酌。作者似乎没有在哲学层面上涉及到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与多”、“静与动”、“常与变”的辩证关系。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没有“一”就没有“多”,“一”所代表的是事物质的规定性,“多”则是事物存在的共时属性和历史发展过程中主体认识事物时所表现出来的历史阶段性。正因为假定了一个不变的“一”才会有“多”的现象的呈现,所以书法艺术的本质并不一定就是“多质”,而是单质存在与发展的多属性、多角度、多阶段。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沈周《声光帖》,砑花笺纸本,纵23cm,横40.7cm。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个人提出了两类四大块的分类方法。关于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还散见于其他一些书籍和文章中,比如,郑晓华的《古典书学浅探》、陈振濂的《书法美学》,但是他们的研究可以分别归于书法美学史和书法美学原理的类别。

  二、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重构

  应该说,当代关于书法美学理论的研究非常丰富,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在体系框架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书法美学理论的研究应该在完善且合理的体系框架之下逐步深入。下面就是在书法美学史、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文化和书法美学技法这样一个理论体系架构之下,对当代书法美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梳理和重构。

  书法美学史。书法美学史有别于书法艺术史,它是书法艺术在美学层面上的观念形态史。书法美学史在当代的书法研究中并不占据主流,相对于书法艺术史略显薄弱。师范类的书法教学中,书法美学史也不是重要的课程内容。因此,很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普及书法美学史知识。书法美学史的专著主要有这样一些:陈方既、雷志雄著《书法美学思想史》、萧元著《书法美学史》、郑晓华著《古典书学浅探》、姜澄清著《中国书法思想史》、何炳武著《中国书法思想史》等。书法美学史的研究一般以中国古代的书论文献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辅之以书法艺术作品,就书法美学的观念形态梳理出历史发展规律。目前关于书法美学史的研究很容易陷入把朝代更替作为书法美学史分期的窠臼,或者是以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清人尚朴的书法艺术作品的朝代特征来代替书法美学史的研究,这些都不一定可取。书法美学史的研究要以书法美学核心概念和核心命题的内涵演变作为其研究内容的主干,这应该是今后书法美学史研究的一个发展方向。郑晓华的《古典书学浅探》尽管是研究书论文献中的美学思想,实际上还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突出了书学的发展历史。其贡献是给出了一个书法美学的理论体系框架,并总结了书学思想转变的关键时期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基本特征。如认为古典书学理论由关于艺术目的的理论、关于艺术实践的理论和关于艺术批评的理论构成,并且都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之儒释道的基础之上。给出理论体系是为了把历史研究和逻辑研究很好的结合起来,很遗憾,《古典书学浅探》在这一点上并没有贯彻始终。陈方既、萧元、姜澄清、何炳武等书法美学史的研究则缺乏理论体系的建构,对历史发展中书学思想的把握平铺直叙。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书法美学史的研究还有很大的进展空间,其中最为缺乏的是历史哲学的观念,也就是中国书法美学史应该“为什么写?如何写?写什么?”的根本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叶朗在《中国美学史大纲》中关于美学史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方法问题对我们研究书法美学史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作用。他认为:“一个时代的审美意识,一方面比较分散地表现在这个时代的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中,一方面又比较集中地表现在这个时代的若干美学理论著作中。因此,一个民族的审美意识的历史,表现为两个系列:一个是形象的系列,如陶器、青铜器、《诗经》、《楚辞》等等;一个是范畴的系列,如‘道’、‘气’、‘象’、‘妙’、‘意’、‘味’、‘神’、‘意象’、‘风骨’、‘气韵’等等。研究形象系列的,是各门艺术史,包括文学史。研究范畴系列的,是美学史。”[1]很显然,书法美学史的研究对象完全可以引入美学史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并且成为美学史的一个次位学科。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南宋  文天祥

  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原理是书法美学研究的主体,探讨线条构成中的基本美学属性以及审美规律,是书法艺术在美学层面上内在质的规定性。当代书法美学的研究借鉴了西方美学中时间和空间、再现和表现的美学概念,对中国书法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线条美感以及主体和线条之间的审美关系作了比较深入和细致的分析,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以邱振中和陈振濂为代表,基本上体现了当代书法美学原理研究的水平。邱振中就书法美学领域的笔法、章法、形式美学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笔法中平动和绞转的分析,不仅对书法线条运动状态作了基本的概括,并且通过这一分析解释了书体演变的历史现象。章法中引入中轴线的分析方法,为章法的空间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原理支撑。线条的形式美学分析,严格区分了形式的物理性质和生理心理性质,把线条的形式美学作为主体情感表现和实体线条之间的中介,通过对线条形式的美学研究,提出了书法习练的一些基本原理。这些内容构成了邱振中书法美学研究的主体。陈振濂在《书法美学》一书中则直接提出了书法美学体系的建构问题,并针对书法美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书法美学在美学研究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一些艺术门类美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说明。应该说陈振濂的研究对书法美学体系的建立与促进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由于书法美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不仅要研究中国古代的书学理论,而且还要有坚实的中西方哲学美学基础,所以很多学者都不敢轻易涉足这一领域,使得中国书法美学的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环节。所以,陈振濂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每个人的知识背景和理论思维不一样,在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上会存在很多争议的地方,这正是书法美学理论研究前进的动力。我们应该提倡更多的学者投入到这一领域中来。就陈振濂的《书法美学》而言,我认为其研究成果属于书法美学的原理层面,其研究方法也是引入了线条的时空美学属性分析以及美学形式的情感与表现问题。结合邱振中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书法美学原理的研究基本上是从线条的时空美学构成和线条形式美学的情感与表现这样两条主线而展开。我个人认为这两条线索应该是书法美学原理研究的主体,是书法美学原理研究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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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书法

  书法美学文化。书法美学文化是书法美学观念形态存在的外因与根据,或者说是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在观念形态上的社会历史土壤。书法美学文化的提出,对应了叶秀山所谓的书法艺术之社会学观。不可否认,艺术家所在的社会历史土壤酝酿并影响到一门艺术的存在,但它仅仅作为一种外在因素而存在,艺术的发展毕竟还有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否则艺术就不会作为艺术而存在。书法美学文化实质上就是探讨书法艺术观念形态上的社会历史土壤问题。一般而言,文化的内涵包括心理、制度和器物三个层面。在我看来,文化就是一种原始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思维基因,并影响到一个文化群体的共同行为。因为心理、制度和器物都是思维基因的行为衍生物。所以文化的研究要找到这一决定群体行为的思维基因,就像库恩的“范式”、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一样。目前,关于书法美学的文化研究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来研究儒释道文化对书法美学、书法艺术的影响,过于宽泛。我们要从思维基因的源头厘清文化的真正内涵,避免过于宽泛地探讨文化和书法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不仅是书法美学的任务,更是文化学者的任务。如《周易》中的“意象”思维、“阴阳”学说,道家之“道”的学说,都可以作为思维基因来研究其与书法美学的关系。而且还必须进一步把文化落实到具体的技法和原理上面去。否则,关于书法文化的探讨永远只会是空中楼阁。北京大学学者王岳川提出“书法文化”或“文化书法”的概念,希望把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符号来看待,固然有其重要意义,但到底什么是“文化书法”似乎还是不够清楚。因为书法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实践化,这是不言自明的,也不需特别提出,只是当前的书法艺术创作出现了一些不怎么好的趋势,所以文化问题才显得很重要。“文化书法”概念是针对西方文化对中国艺术的影响,特别是后现代艺术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影响而出现的背离中国书法艺术应有之义的倾向所提出的。就此而言,我认为“文化书法”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北京大学的书法研究所也在践行这一思路,希望加强书法文化方面的研究和推广。但是也不能因为文化的重要性而回避西方哲学、西方美学、西方的现代艺术对中国书法的影响,这一交流和碰撞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不要曲解西方的东西,把一些垃圾的东西作为正品顶礼膜拜。所以,我们在做好中国书法美学文化研究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西方哲学、西方美学和西方艺术的理解和研究。特别是要避免对西方的东西一知半解,胡乱引用一些时髦概念,在书法美学的研究和书法艺术的创作中随意运用,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自以为走在时代的前列。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一定要坚决批判。什么在女人体上写字,写一些自己都不认识的字,拼凑一些东西也是书法创作,这些东西已经背离了书法艺术的本质,不妨把他们扫入行为艺术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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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珣  伯远帖

  书法美学技法。书法美学技法是书法美学历史和逻辑在实现中的统一,是美学观念现实化的载体和途径。就这一观点而言,应该说书法美学技法才是最难以把握的部分,不是任何稍微有点书法实践经验的人都可以公开发表自己看法的。现实情况是,略有知晓的书法工作者都希望首先在这方面有所建树,因此,大量的书籍都是这种技法一类的,其实他们低估了技法的理论含义。要使书法技法成为正真的技法,必须体现书法美学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也就是要深入研究书法美学史和书法美学文化、书法美学原理等基础学科,并基于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构筑起对技法完整而又清晰到位的分析。邱振中关于书法的一些练习[1],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所以,最有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人才有资格去编写所谓的技法书籍,而且技法的书籍编写还要涉及书法美学教育问题。因此,写过几天字的人不要轻易涉足这一领域。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清  赵之谦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书法美学史、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文化、书法美学技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构建起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大厦。当前关于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和技法之争,其实并不存在矛盾,因为它们之间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而在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构成中又是相辅相成的。文化是书法美学的外围环境、社会历史土壤,技法是书法美学实践化的必经环节,两者之间还需要依靠书法美学原理来整合。否则,单纯地强调文化,则使书法艺术如空中楼阁无法立脚;单纯地强调技法,则使书法艺术不能高屋建瓴以体现人的情感和智慧。所以书法美学原理、书法美学文化、书法美学技法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形成书法美学理论的核心内容,然后和书法美学史整合,就构成了具有内在逻辑自洽性,体现历史和逻辑相统一,具备开放性特征的书法美学理论体系。

当代书法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其重构

熊秉明书法

  参考文献

  邱振中:《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陈振濂:《书法美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丛文俊:《书法史鉴——古人眼中的书法和我们的认识》,上海书画出版社,2003年版。

  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金学智:《中国书法美学》,江苏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王岳川:《书法文化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郑晓华:《古典书学浅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叶 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易中天:《破门而入——美学的问题与历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叶秀山:《说写字——叶秀山论书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刘纲纪:《中国书画、美术与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上海书画出版社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2007年版。

  上海书画出版社编:《20世纪书法研究丛书.文化精神篇》,上海书画出版社,2008年版。

  黄映恺:《二十世纪书法美学的建构与反思》,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5月。

  [1] 叶秀山的书法美学观点参见其著作《说写字——叶秀山论书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 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页。

  [1] 参见邱振中《中国书法:167个练习——书法技法的分析与训练》,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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